说三道四:27日事真多
2005年10月27日 ,日子是很平凡,但事情却特别之多。
中午时分新华社播出讣告,是说海内外闻名的荣毅仁,因病于26日20时3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八十九岁。
荣毅仁1916年出生,江苏无锡人。1937年毕业于上海约翰大学历史系。他出生家世显赫的江苏荣家,一生充满传奇色彩。最了不起的,是1949年后,上海大部分资本家纷纷离开中国,而他却决定留在中国发展,获得“红色资本家”称号。1979年,他创办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冲破当时计划体制的束缚,率先向海外发行债券,开创了中国第一个开放的窗口。荣毅仁还在1993年至1998年担任国家副主席,是1949年中共执政以来唯一的两个党外人士谋此殊荣的,另一位是宋庆龄先生。据分析人士预计,最后的告别仪式肯定会是高层云集、美誉不断。真是功德圆满,人人向往。
下午,万众瞩目的个税起征点事件,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毫无悬念地定为1600元,并决定将于2006年元月1日起施行。这多少让大多数工薪阶层有点失望,可是没办法,谁让多数人说了不算呢?
不过,从人大的认真态度来看,精英们这回倒是努力了一把,毕竟从1500元调高到了1600元,而且还弄了个首开听证会的先河(据说是民主方式),也怪难为他们了。
最惨的,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他们弄了个《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计结果的报告》,洋溢洒洒近万言,大家就记得二句,一句是“如果能(在15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些,可以更好地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问题”。另一句是“如果能(在15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些,更有利于与改革发展和物价变动引起的基本生活费用增长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两句话不长,却句句在理。人们本以为有这个两句,调整到2000元总不是问题吧?谁知掌握着人大各委员会工资收入的财政部一瞪眼,说了句:“国家的税收怎么办啊?”大家立马就不敢出头了。换句话说,立法的,不如管钱的。多给你100元,是给你面子。
也是27日,轰动全国的“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及其家人与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签订了国家赔偿协议书,共获国家赔偿45万元。乖乖,难怪此前在佘祥林及其家人获得了当地法院和镇政府的45万余元赔偿及补助时,就有人不无羡慕和嘲讽地说:“冤得值啊”。这下可好,又是45万元,冤得更值了!
尽管有人说值,但对佘祥林本人来说,却始终是弱者。细心的人们发现,在公安局与佘祥林等人的赔偿协议书上,强权与弱者的影子昭然若市:佘祥林一开始是主张500万元的国家赔偿,但写到纸上的, 却变成了126万元。而公安局最后“协商”的,仅为22.6万元。佘祥林提出的本人及家人人身自由、死亡丧葬、精神损害等赔偿共计140余万元,经与公安局最后“协商”,也只是22万元。这还不算, 协议还规定, 佘祥林拿了这两项合计不足45万元的赔偿之后,即“放弃其它赔偿请求,不再依本案事实主张任何权利”。
唉,看来中国的司法公正, 还有待时日。
最后是北京一条新闻。27日, 北京一批重犯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具体数目,可能是官方出于“保密”或者“稳定”之类的原因没说。冬虎好奇,就点了点有名有姓有案情的,嚯嚯,有八个之多。“等”字后面到底还有几个,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个人,大部分是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分子。奇怪的是,大部分还是“二进宫”以上的累教不改分子。看来司法部门以前宣传的“监狱改造秀”,可能有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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