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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夜话]环保升正部与污染下地狱

2008年04月07日 草根夜话D 暂无评论 阅读 1,304 views 次

据说在昨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作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在谈到组建环境保护部时,华建敏称,此举是“为加大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

用一些“有心人”的话说,环境保护终于有了“更多地参与国家的重大决策”的资格了。

有记者注意到,与环保总局现行职责相比,新组建的环境保护部职责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最突出的变化只是升格后,环境保护部成了国务院组成部门。

但是,“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环保的最大问题,其实并不在中央而在地方。凡间估计,随着环境保护部成立之后,随着中央的执法力度加强,一些矛盾反而可能急速“下沉”。

因为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工作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中央政府的环境监管意愿很难落实,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地方环保局接受国家环保总局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局在业务上听命于国家环保总局,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领导。

如此,又有人提出要“环保直辖”。退一步,说是至少也要“省直辖”。

人们纳闷:为什么半个多世纪以来,一谈到机构改革,“官家”总是区区三板斧——收权放权、升格降格、直辖地管。这给人的印象,好象是说,中国的问题,无非就是君臣之间权力分配的问题。权大了,收一收;权小了,放一放,跟事由无关,更与百姓无关。

有点搞笑的是,前几日梵蒂冈教廷宣布:为使道德行为切合全球化时代需要,新增包括污染环境在内的七宗罪,即基因改造、人体实验、污染环境、社会不公、令人贫穷、贪财无度、服用毒品。

有人笑言,以后没有循环再生胶袋的人,可能要丢到地狱永远受苦了。

为什么梵蒂冈教廷要从过去认定的懒惰、嫉妒、贪吃、贪婪、色欲、暴怒、傲慢等七宗死罪,新增包括污染环境在内的七宗新罪。人家大主教解释:旨在针对世俗社会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所衍生的问题,也藉此扭转现代人罪恶感愈来愈薄弱的趋势,有助提醒信徒,他们的新恶行将祸及他人。即所谓“今天的罪过影响的不但是个人,还有社会。大家现在比已往更须小心不要犯罪”。

这让人想到了“心灵敬畏”的作用,更想到了刑事追究的作用。设想一下,假如我们不仅仅是“环保升正部”,而是配合建立类似“污染下地狱”式的“心灵敬畏”和刑事追究,岂不更有利于遏制环境污染?

拿刑事追究来说,以美国为例,在1989年,美国环保局打赢了71起对公民个人和公司的刑事诉讼,处罚累计达222个月的监禁和大约550万美元的罚金。1990年,美国环保局赢得了95%的诉讼案件,其中对50%的违法者个人判了刑。正是由于处罚如此严厉,才促使美国企业和民众养成了保护环境的自觉。

而在欧盟,早在1973年,欧共体就在行动纲领中要求加强对环境的刑事保护,这一强硬而严厉的环保措施,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势头,使环境逐渐得以恢复,使欧洲人在享受物质丰富的同时,在治理、改善环境状况方面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反观中国,“心灵敬畏”自然早就没了,有相当多数,甚至达到了“谁敬谁,谁怕谁”的大无畏状态。而刑事追究,虽然自1997年10月l日起施行的刑法,专设了“破坏环境资源罪”,规定了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保护的犯罪。但在“地方保护主义”和“非法行政”的习惯思维之下,污染环境几乎哗变成了“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成本”,何谈刑事?

如之,中国可谓真正的“污染自由”:它无鬼神,无地狱,无父老,无子孙,更无刑罚。唯一有的,便是某人、某些人的升官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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