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夜话]中国式“陌生人社会”
正当人们怀着“期盼”的心情, 等待一年一度的“十一黄金周”之时, 吉林通化却传来一场关于中国式“杀人游戏”的消息: 9月24日凌晨,通化县二密镇四队发生一起特大系列杀人案件,家住通化市柳河县南乡37岁的犯罪嫌疑人石悦军在通化县二密镇和柳河县三源浦镇、柳南乡先后杀死7人,伤4人, 并逃往附近山林。
据说我“神勇”的公安干警接报后, “立马现身”对其进行了“围追堵截”。公安部也“敏锐”地发出了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罪犯。不想, 犯罪嫌疑人石悦军“太狡猾”, 尽然在光天化日、大军压境之下于27日、29日又先后杀死6人伤1人。最后逼得“官家”不得不“重操”毛爷爷的法子, 组织了12000余人的“民兵部队”,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大面积拉网式搜山搜捕。
幸好到29日中午12时许,有人幸运地在玉米地中发现了石悦军,一万多人才“一举”将其抓获, 并当场收缴作案凶器。此后该发生的事情,便是中国人民常见的“绳之以法”、“表彰庆贺”、“大快人心”等等之类了。
由于此事恰逢“喜庆”的日子, 多少有点“不和谐”的意思, 所以“官家”对媒体的报道就有点“不那个”。不过, 人们在震惊之余, 还是不免对近些年来如此频繁发生的凶杀案件有点愤然: 为什么咱们“伟大的祖国”、“勤劳的人民”竟会在“富裕”之后, “涌现”出那么多亡命之徒呢? 这总归有个社会原因吧?
人们想起了前不久发生的“7•16”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邱兴华杀死10人,亡命30多天,最后也是兴师动众追到深山密林才把他抓获。有报道透露,邱兴华迷信算卦,上山祭祖时多次与铁瓦殿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案发前,他曾扬言要报复, 作案后又在现场墙上留有“该杀”等仇恨的字眼。凶手的嗜血与残忍,在任何地方、任何时代,都大大超越人们道德、法律、良知、情感的底线。
对于这么一起反社会、反人性的特大凶杀案,社会关注度自然是很高,某网站网友评论累计达1.5万多条。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其中许多极其荒谬的跟帖却赢得极高的“支持”点击率,譬如“赶上当年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哈”、“邱大侠月夜铁瓦殿”、“现代水浒,精彩”、“为什么一个普通百姓要杀这么多人,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吗?我想可能也是被逼的”等等。
这显然超出了正常的思维模式, 滑过了正常的人伦底线。为什么? 为什么人们与杀人嫌犯的关系、杀人嫌犯与被杀对象的关系, 会如此的极端、颠覆和反常?
答案很简单, 因为我们正在从一个经典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传统的“熟人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无情的“陌生人社会”却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与杀人嫌犯、杀人嫌犯与被杀对象之间, 几乎被完全“陌生化”,相互间构成的是“陌生关系”。即所谓没有了传统,没有了共识,没有了底线,没有了基础的关系。
堪称社会学家的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这样分析“陌生人社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
“陌生人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人们相互“不认识”或者“不需要认识”,而这些“不认识”或“不需要认识”的人发生种种关系,最需要的是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制体系。这正好是中国式“陌生人社会”所缺乏的。
这大慨就是中国社会的一大悲哀: 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歌于斯、哭于斯的“熟人社会”没有了;而逐渐渗入的“陌生人社会”, 又缺乏把“契约关系”放在第一位的政治基础。因而在“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中,就频繁出现所谓道德碎片化、社会非理性化甚至反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