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关于“饭前便后要否洗手”以及“什么人有权饭前便后洗手”的胡思乱想

2010年02月22日 草根夜话F 暂无评论 阅读 1,275 views 次

xin_481006280527328117836听说明天(23日),“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第n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社会普遍关注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都将上会接受审议。

而所谓“人大代表”选举中,城市、农村居民能否做到“同命同权”?国家赔偿的标准能否有所提高?死亡赔偿中农民能否“同命同价”等等一直争论不休、令人费解的“幼儿级问题”,将在稍后的“两会”被“举手表决”。

“主流媒体”还说,备受争议的“农民1/4选举权”条款成为此次修法的焦点。

所谓的“四分之一条款”,是学者针对现行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所作出的通俗概括。法律条文称,在全国、省、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秉承“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通俗的解读,就是农民只享有城市市民四分之一的选举权,即“同命不同权”。

有位据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家”的出面解释说,就当今中国的国情看,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上,一个市民“顶”四个农民,存在着不合理性。 “‘四分之一条款’的修改,已是大势所趋。只是修改成1:2还是1:1的问题”。

然而,这样“祥瑞”的消息,凡间民众听后却一点也快乐不起来。大家麻木地感到,即使这回“皇恩浩荡”,一步到位修改成了所谓的1:1或者“同票同权”,又能怎样呢? 难道这就意味着农民的代表会增加吗? 或者从此农民的政治地位就增强了吗?

事实不然。君不见,1995年后,城乡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由过去的1∶8变更为1∶4。从比例上看,农民的选举权利有所提高,但从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组成来看,农民代表的数量反而减少到历史低点。

如此看,所谓“同票同权”不过又是一次只具有象征意义的政治把玩。而最近飘忽在“主流”专家、政客、媒体之间的所谓“争鸣空气”,同以往的一切政治叫卖基本是一路货色——同样是关于“饭前便后要否洗手”以及“什么人有权饭前便后洗手”之类的胡思乱想,纯粹地忽悠!

9698FCB3A633FA8F3BF5DBEAAB7A1072_B500_900_400_392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