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夜话] 真实的谎言
1月16日晚,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悄然出现了一则《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通知》, 人们原以为这再正常不过了, 不想竟引发次日沪深两市地产股全线下跌。截至闭市,共计62只下跌,26只跌停。据说该"政策"实际早在13年前就颁发, 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而未实行。有媒体称, "官家"对延迟了13年后才实行的"政策", 仍然引发市场震荡, 着实有点"始料未及"。
明眼人看出, 这项被称为"土地税征缴方案"的政策,其实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听说当下"官家"对房地产有些"恼火", 说连连下的"治理猛药", 不但毫无效果, 而且还引来百姓们对房价 升的"口水飞溅", 甚至有人对"官家"执政能力也提出"诸多质疑", 好不"和谐"。
这样"官家"才下了"狠心", 决定从2007年2月1日起,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正式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人们一查, 乖乖, 看似"张牙舞爪"的所谓"清算", 并不是什么"新药", 而是13年前的一味"陈药"。即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那时规定的征收时间是从1994年开始。
后来《条例》并未实施, 最"真实的谎言"是说"有困难"。据说当初大家都觉得只有房地产才能出"政绩", 所以都感到"重要", 觉得"薄弱", 需要"扶持", 于是就对《条例》有了"变通": 首先是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免征。而后拖到1998年,财政部又进一步将免征政策延长至2000年底。
到2001年,"官家"本打算"彻底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却因有人提出没有配套的成本核算办法及严格征缴时限等"技术原因",又将征收"变通"为"预征",即大部分地区按预销商品房收入1%-2%的比例缴纳。这意味着,对房地产企业销售利润率的预先认定只有3%-6%,远低于实际所应征缴数额。如此这般闹到最后, 便有了13年的"查无此文"。
那么这次所谓"13年的清算", 会不会是真的呢? 或者说会不会有效呢? 人们有点怀疑, 又有点木纳, 因为各种消息似乎来的非常地"不对称"。有人说, 如该《清算通知》得以严格执行,未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利润空间将有所减少, 这会给房地产业以"重创", 效果甚至超过"国六条"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
也有人说,过去土地增值税征收困难的一个主要障碍,是很难确定开发商的实际成本,现在这个难题仍然存在。扣除项目内包含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名目繁多,开发商在20%左右的范围内做大成本的可能性比较大。也就是说, 开发商完全可以用再次提价并同时将成本"做上去"的办法,让"清算"再次"没鸟用"。
宏观一点的分析也认为,对大一点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他们预留的专项资金很足,加上大多数普通住宅项目的毛利率在59%以下,均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而负面影响较小。相反,对中小房地产企业, 特别是以商业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而言,此次"清算"无疑对其资金链造成潜在威胁, 将加重中小开发商资金不足的问题,受冲击较大。
这几乎印证了一个现今中国执政的经典现象: 所有的政策、法规都可以"变通", 都可以成为"真实的谎言"。在执行力上, 中央的可以管不了部门的, 部门的可以管不了地方的, 地方的可以管不了地下的。而在约束力上, 上层可以有别于下层, 领导可以有别于干部, 干部可以有别于群众。最经典的, 是所谓"有特色市场经济"政策, 居然也可以分个"三六九等", 所谓个体的不如资本的, 资本的不如买办的, 买办的不如包办的, 等等如是, 纯粹的"谎言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