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夜话]“庆父不死矿难未已”
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公司民营新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这起矿难夺走了105个矿工的生命。据说这回响誉世界的“中国骂人最多的长官”李毅中又怒不可遏,骂出了“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的最新经典。
人们似乎很难统计得清,这位“怒斥专家”是第几次针对矿难进行“怒斥”了。大家只隐约记起,好象自他2005年2月任职以来,矿难就不断,怒斥也不断。什么
“官煤勾结”,什么“糊弄型整改”,什么“国有大矿矿长不如民营小矿主”,“什么五毒俱全”等等,几乎成了“矿难脱口秀”。
至于这次矿难的原因,“官家”自然很快就“找到了”,无非又是“老三篇”:什么超层越界、非法盗采;什么违规作业,以掘代采;什么管理混乱、严重超员;什么盲目施救、蓄意不报;什么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疏于监督管理等等,听上去“毫无新意”。
唯一有点“看头”的,据说是临汾市长“高调道歉”有些“与众不同”。说是道歉信中有许多个性化的情感表达,例如“彻夜难眠,内疚不安,再三自责”,例如一连
四个“愧对”,以及“破碎的家庭”、“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难者家属”等等。有媒体感言,至少从文字上看,有一些情感流露,有一些深刻反省,有一些沉痛自责。
有人于是断言,中国在重大公共事件之后相关官员的道歉,“正在走向政治常态”。
但“坊间”却并不为这样的“政治常态”买单。因为人们在道歉信中,怎么听还是怎么不舒服:虽然市长表现了很强的组织原则,但是又以“组织”为挡箭牌,高调而巧妙地回绝了“引咎辞职”。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有资料显示,在许多矿难背后,往往是政府官员的渎职犯罪。可是近年来,人们真切地看到,在矿难中渎职犯罪的官员,大都或轻或免或逃,几乎没事。在2006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629名渎职犯罪嫌疑人中,作出刑事判决的只有249人。其中判处实刑的仅9人,占判决总数的3.6%,其余都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丝丝入扣的问责机制紧随其后,所谓道歉只能是一场道德的表演。对于那些失职官员来说,或许刚开始的道歉都是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但当问责机制一次次遁入虚无、麻木和伪饰之中,道歉倒更像是一块道德遮羞布,规避责任之余,还可借此达到向公众邀宠的目的。
当然,还有人指出另外两个“矿难猫腻”:一个是矿难之后的赔偿问题。按李毅中的说法,一般是“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有人算了算,“12•5”矿难事故善后至少需5000万,无疑,这笔巨额的赔偿费用又是政府最终还是百姓埋单。
另一个是矿产品生产监督成本问题。几年来,安监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等等,对矿产品生产貌似管理“严酷”,却不料在现行体制下,作用仅仅是抬高了收费标准,最后竟也成了矿产品成本成倍攀升、矿难不断的罪魁之一。
难怪有人质问李毅中:你凭什么说山西临汾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五毒俱全”?该矿的六证不是你们发的吗?合你们的“法”,矿主要花多少银子?你的“合法”又有多少无毒的成份?有多少煤矿是为了躲避花钱而出事的?
由此可见,在“体制内”,只有死了105人,才是“五毒俱全”;如果没死人,则什么毒也没有。正所谓“庆父不死矿难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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