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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的三件宝:腐败、麻木、保护伞

2005年08月22日 草根夜话A 暂无评论 阅读 1,252 views 次

今天偶尔路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网站,想起近来不断的矿难事故,不禁停下来仔细浏览.不想这一停,满目凄惨:

1、今年1月1日---8月14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603人。同比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361人。

2、同一时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5起,死亡1656人。同比起数减8起,死亡人数增304人。

据说,欧洲一些国家规定: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国家要降旗,总统或总理要道歉哀悼。我不敢想,如果我们要是实行这项制度,那旗帜该怎么个升法?总理又该怎么个当法。

重特大的事故如此之多,总归有个说法吧。于是我就在网上搜索了大半天,总算找到了大事故的三件宝贝:腐败、麻木、保护伞。

先说说腐败。几乎所有重特大事故都有一个或多个腐败故事。这甚至成了官员们在事故发生后,“痛斥”那场戏的固定台词。腐败的花样也是各具特色,有内外勾结的,有坐地分赃的,有强取豪夺的,有暗渡陈仓的。着眼点无非是钱权交易,钱色交易。这恰好证明了一个千古恒定的规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再说说麻木。据说死的矿工,90%以上都是农民工,而且是外地农民工。他们几乎是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用生命赌着难得的幸福未来。记得有个电视记者采访一名矿工,问知道这么危险,你们为什么还下去。那名矿工绝望地说了一句经典名言:我不下去,谁下去?

对于这些死难的农民工,我们的矿主和官员想到的“第一要务”, 是瞒天过海;瞒不住,就大事化小;再瞒不住,就花钱私了。无怪乎广东梅州大兴矿事发前,市长和众同僚明知矿工的头顶上有一个大水库,随时可能透水,仍然麻木不仁,未能制止。因为在他们眼里,“死几个民工,有什么大不了的”。

最后看看保护伞。有的地方,简直就是理直气壮了:地方财政靠矿;部门收费靠矿;个人致富也靠矿。危险怎么啦,打江山还要“抛头颅,洒热血”呢,发展经济还不得“付学费”吗?所以,就有了非法矿明停暗开,假停真开,白天停,晚上开等等一系列“对着干”的招数,“骗你没商量”。

看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想改变“调查善后局”的尴尬局面,非得下猛药不可。可这猛药怎么下呢?让我们试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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