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与非法
据说江西省宜黄县原本在江西的99个县中,“非常的没名”。不想,这一“怒其不争”却在所谓的“9.10宜黄事件”中,被几个小小草民一夜改写。更夸张的是,这一事件的几位主角——自焚者姐妹、宜黄县府、甚至抚州市府,此后竟在朗朗乾坤之下,不断曝出诸如“立案查处、上访截访、女厕追踪、抢尸维稳”等等如簧大戏。
人们一时犯堵,目瞪口呆。然抚卅市府不日却泰然回应: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也就是说,当地“官家”其实一直是在依法办事,而且是在“和风细雨”地依法办事的。问题的症结,是钟家人另类刁蛮,先以死相逼,后以上访相裹胁,才使事态变性,“官家”变态。
这不禁让人脑筋急转:既然是合法的,为什么要处理“依法办事”的县委书记、县长一干人等? 既然是合法的,为什么要以维稳的名义追踪截访、抢尸扣人? 难道依法办事在这一事件中成了非法? 抑或公民的人身自由、上访诉讼在这一事件中成了非法?
于是有人想到温哥,想到他多次苦口婆心地谈政治改革、执政为民,以及依法行政。
就在前不久,温哥在深圳曾经谈过政治体制改革,在国内外也引起了很多反响。前几日,新华社又全文发表了温哥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温哥强调,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程序正当,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权利和尊严。他还表示,腐败是执政党的最大危险,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曝光。
人们相信温哥是真诚的,觉得目前的体制是有很多危险,有一定的危机感。但同时又觉得恐怕温哥具有一种杯具情怀,他可能从个人角度、良心道德和社会角度,有他的想法,但是目前这个制度,恐怕让他也回天乏力。
这真是个大杯具。宜黄事件就是一个缩影:当地“官家”可谓修炼成精,它们居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界定合法与非法——当政绩工程需要,它可以将任何阻碍政绩工程实施的物权,界定为非法,并办理好合法的拆迁手续(甚者事后办理);当拆迁遇到麻烦,特别是进入公众视野,可能威胁自身乌纱之时,它又可以推出几个基层干部,并迅速界定为“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进行“严肃”处理(甚者事后复职或嘉奖);如若事态继续发展,上升至影响上一级或几级领导“威信”,它更会不惜动用政权力,颠倒黑白、将错就错、抓人扣人。
难怪常常听得人言“中国的事情难办”——因为据说中国目前的法治问题和政权问题存在两种变质趋势:一种是说,中国如果目前不好好地进行控制,就有可能变质成、或沦落为“西化”。而另外一种是说,中国如果目前不好好地进行政治改革,不但经济成果难保,而且有可能哗变成强暴的、掠夺式政权。
所以,对这两种变质,温哥显示出他特有的忧虑和特有的表达方式。人们期盼,在过去中国30年的改革中,中国能不断涌现出一批改革家;而在今时,中国更应该再有一批改革家,能承袭下来、延续下去。
但迄今为止,实际的动作是基本上没有的。温哥这几年连续地谈政府法治,但下面实际操作却差强人意。这或许是一中国特色——任何一个单独的或者单一的官员,想改变整个体制的方向都是非常非常困难的。
也就是说,宜黄事件既是个案又是共案。中国目前尽管在和谐的口号下,各级“官家”有可能“注意一点”,但其实也没办法掩藏升级的摩擦和冲突。因为目前中国现在的经济面临着一个很大的压力——它仍旧要大量地进行土地掠夺。
这样的话,各种矛盾就都在深化。由之,人们应该有心理准备: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既有可能朝着大家料想的结果走,也有可能朝着大家倍感意外的结果走——最起码政治体制主动转型的几率正在减少,或许“播下龙种,收获跳蚤”。